2025-01-16 17:00来源:本站编辑
喀拉拉邦高等法院撤销了针对申诉人儿媳父母的家庭暴力案件,称申诉人和请愿人之间不存在《2005年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法》(DV法)所定义的“家庭关系”。
由法官a . Badharudeen主持的法庭正在审理该案的第二被告Kunjumol Das对Sunny Mathew、Jolly Mathew和他们的女儿Soniya Mathew提起的家庭暴力诉讼,指控家庭虐待。然而,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根据《反家暴法》,Kunjumol是否与请愿者有家庭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位请愿人Soniya Mathew于2018年2月19日与Kunjumol的儿子Aneesh Das结婚,最初与丈夫住在Kottarakara的一个合租家庭。索尼娅声称受到了包括Kunjumol在内的公婆的骚扰和虐待,并根据《家庭暴力法》寻求法律诉讼。Kunjumol根据《家庭暴力法》第12条对她的儿媳索尼娅和后者的父母提起了诉讼。她请求法院下令禁止请愿者进入她的住所。
法院澄清说,根据《家庭暴力法》第2(f)条,“家庭关系”被定义为两个人在任何时间点在一个共同的家庭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Kunjumol和她的儿媳Soniya之间存在家庭关系,但同样的关系并不适用于Sunny和Jolly Mathew,因为他们从未与Kunjumol共用一个家庭。
法院指出:“第二节(一)DV法案将“愤愤不平的人”定义为任何女人,或者,在国内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和他们宣称已经遭受家庭暴力的行为被申请人……至于上访者1和2,第三的请愿者的父母而言,他们没有生活或没有在任何点的时候住在一个共享的家庭与第二被申请人在此,因此,他们既不相关的血缘,婚姻,或者通过一种婚姻关系,收养,而不是作为家庭成员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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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所有此外,法院警告不要滥用家庭暴力法,不要在没有共享家庭关系的情况下援引它。法院强调,“当根据DV法进行的诉讼被发现是滥用法院程序时,为了确保正义的终结并避免当事人陷入无聊的诉讼,高等法院必须根据crp第482条或BNSS第528条行使其权力,否则无法解决或防止滥用法院程序。”
法院认为诉讼不可维持,因此,它在行使其固有权力时撤销了对前两名请愿者Soniya Mathew的父母Sunny和Jolly的诉讼。